1、寺院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要定期对寺庙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查殿堂、僧舍用火用电安全,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2、长明灯、油灯、香炉等要防止倾倒,要远离经幡、经书等可燃物,要放置在不燃材料桌面(地面)上或铺盖有金属薄板的供桌上。
3、点烛、烧香、焚纸、燃放鞭炮等用火,应在室外固定位置,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要随意倾倒柴火、香炉的废渣,防止死灰复燃引发火灾。
4、寺院用火用电要远离衣服、家具、木材等可燃物,要注意有人员看守,做到人走火熄;烟囱要远离木头、柴垛等可燃物,防止高温或者火星飞溅引发火灾。
5、电线要进行穿管保护,使用电烤炉、电热毯、电热棒、大功率灯泡等“发热电器”,要远离书本、经幡、衣服、木材等可燃物,要确保人走断电。
6、寺庙内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以便火灾时逃生。
7、寺庙要配备充足的消防沙、灭火毯、灭火器、水枪、水带、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消防器材和设施,并定期维护保养。
8、举办庙会等人员聚集类活动期间,要制定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加强现场消防防护措施,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
 
本文链接地址:http://bz.qddfxfpx.com/school/articledetail-516291.Html
相关推荐:
国考战报 | “通关”刷屏,心得分享,学员群上演实操高分秀!河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南宁清大东方助力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消防科普
2021-02-07 标签:清大东方 文章来源:慧聪消防网
1、寺院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要定期对寺庙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查殿堂、僧舍用火用电安全,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2、长明灯、油灯、香炉等要防止倾倒,要远离经幡、经书等可燃物,要放置在不燃材料桌面(地面)上或铺盖有金属薄板的供桌上。
3、点烛、烧香、焚纸、燃放鞭炮等用火,应在室外固定位置,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要随意倾倒柴火、香炉的废渣,防止死灰复燃引发火灾。
4、寺院用火用电要远离衣服、家具、木材等可燃物,要注意有人员看守,做到人走火熄;烟囱要远离木头、柴垛等可燃物,防止高温或者火星飞溅引发火灾。
5、电线要进行穿管保护,使用电烤炉、电热毯、电热棒、大功率灯泡等“发热电器”,要远离书本、经幡、衣服、木材等可燃物,要确保人走断电。
6、寺庙内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以便火灾时逃生。
7、寺庙要配备充足的消防沙、灭火毯、灭火器、水枪、水带、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消防器材和设施,并定期维护保养。
8、举办庙会等人员聚集类活动期间,要制定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加强现场消防防护措施,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
 
本文链接地址:http://bz.qddfxfpx.com/school/articledetail-516291.Html相关推荐:
国考战报 | “通关”刷屏,心得分享,学员群上演实操高分秀!
河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南宁清大东方助力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